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一般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伤残、医疗等情况时可以获得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患有相应的疾病,而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该疾病导致身故、伤残、医疗等情况,则不属于意外事故或疾病,不应获得保险金。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查勘、鉴定,赔偿额应当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一致。” 2.《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人不得对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保险事实,以及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的义务,免除赔偿责任。” 3.《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4.《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防、减轻损害的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