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太原驾驶执照年审申请材料 太原驾驶证年审需要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部队团以上医疗机构对驾驶人本人按表上内容进行身体检查(加盖体检印章)、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所需)前往车管所办理。 二、太原驾驶证年审指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