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什么召集
释义
    法律分析: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得早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天,不得迟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14: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