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租房住房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按照《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租房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目前,对于已保障家庭,补贴发放时间在每季度末前,即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大连公租房补贴办理对象:1、低保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2、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3、人均收入在市区低保标准2.5倍以内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60%确定;4、其他保障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