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车证丢了怎么办怎么补 |
释义 | 行车证丢了机动车所有人应立即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辨认不清的,机动车所有人要到车管所办理。行驶证丢失是不支持异地办理的。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1、首先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即可补办。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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