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景德镇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要办多久 30个工作日 二、景德镇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35号)第二十一条: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经原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审定,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推广、销售。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2016年第4号令)第四条:第四十四条审定通过的品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审定:(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二)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三)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者标准样品不真实的(四)以欺骗、伪造试验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审定的。 三、景德镇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二)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三)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者标准样品不真实的;(四)以欺骗、伪造试验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审定的。 【不予批准的情形】达不到批准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