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一定需要做 工伤鉴定 。如果认定为 工伤 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 伤残 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工伤认定 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