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停的扣分和罚款如下: 1、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直接停靠在禁止停放的路段,这种就会处以200元的罚款,一次性扣3分。 2、驾驶人在现场,执法工作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违法的行为,同时还需要给予口头警告,让对方立刻离开。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愿意离开的情况下,对其它车辆以及行人通行造成妨碍,这种情况下就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会把机动车拖移到不能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是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跟当事人收取拖车的费用,并且还需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停车的地方。如果采用不当的方式拖车,从而导致机动车损坏,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