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录音、录像或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固定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条规定:“任何证据都应当是客观真实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规定:“录音、录像、照片等表现事实的物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表现的事实属于争议的焦点;(二)经过鉴定,属于真实记录;(三)无法以其他证据形式证明。” 因此,如果律师会见的录音、录像或照片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不符合条件,就可能被认为不具有证明力。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保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