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事业编公积金每月多少 |
释义 | 南京地区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分为12%、10%-12%和8%-12%。缴存基数标准为1320元至13700元,最高可达3288元,最低为211.2元。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征信记录等。购房首付款比例为20%或30%,需同意将房产作抵押并提供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法律分析 一、缴存比例 目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二、缴存基数 南京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1:1核算,理论上说,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达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三、缴存上限 南京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1:1核算,理论上说,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达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7、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语 根据南京地区的规定,不同单位的职工缴存比例有所不同,而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也有明确规定。同时,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也有一系列要求,包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等。购房者还需满足首付款比例的要求,并同意将购房产作为抵押物。此外,公积金中心还有其他规定的条件需要遵守。以上是南京地区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基本概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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