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房影响邻居采光邻居不同意应该如何去 |
释义 | 与邻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就须经法院裁决,在未解决前若擅自动工会对邻居构成侵权的。建房必须经建设部门的审批,未经批准属于非法建筑,有被拆除的危险,并无法办理权登记。 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采光权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权益,建筑物建设时都有相关细则明确建筑物间空间距离,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居住在房屋内部的人员都可以依法维护。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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