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更名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办理更名手续? 更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一般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 改名字都需要的条件如下: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更改名字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总而言之,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一般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二、个人更名证明的手续 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改完名字,再用新名字办理一张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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