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判决书能够取消或者改变行政行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诉讼判决是终局判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复议、撤销案件处理、驳回申诉等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恢复被处罚人的名誉,消除不良记录,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判决书取消或者改变时,行政机关需要依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另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