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通常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约定则以约定为准。如果是以下情况,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部出资购房;二、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或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再用个人财产还贷。 法律分析 婚后房屋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时,一般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则根据约定确定房屋归属。当然,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婚后购买的房屋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时,该房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部出资购房;二、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或者该方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然后该方使用个人财产还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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