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农村自建房归谁? |
释义 | 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归属与婚前婚后、父母赠与、家庭共同出资等因素有关。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使用需约定;父母为子女建房,婚前视为赠与,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出资建房,以谁申请用地为准,离婚时返还对方资助款项;整个家庭共同居住的房屋视为一户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确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而对于农村自建房的产权问题,具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建造的房屋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居住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会将其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婚后建造一般视为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那该房屋就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用一方父母名义申请建房的,一般视为这一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应返还对方资助的款项。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居住,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再次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判定农村自建房的归属权? 离婚后,判定农村自建房的归属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查明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出资建造。其次,需要核实房屋登记情况,是否以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名义登记。此外,要考虑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是否明确了农村自建房的归属。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居住情况、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定。最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寻求法院的裁决或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离婚后,农村自建房的归属权需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查明产权归属和出资情况。其次,核实登记情况。再者,考虑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若无明确规定,可综合考虑贡献、居住、经济等因素。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寻求法院裁决或协商解决。请注意,以上为一般建议,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和实际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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