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口要求:必须是农业户口,在农村建房的首要条件必须是农村户口,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户已经迁出农村的,是不允许在老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荒废之后,宅基地是要由村集体回收的。 2.高度要求: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 3.面积要求:宅基地的分配都是有面积标准的,分到的宅基地面积多大,房屋就只能建多大,多出来的部分都是不合法的。 4.用地要求:我国人多地少,是众所周知的,为了保护耕地红线,自然资源部对耕地建房的申请审批十分严格。尤其是不能在农用地上建房,否则会被强制拆除或罚款。 5.其它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区盖房;禁止在水资源保护区内修建房屋;禁止建无宅基地的房屋;未经批准不得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