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人员如何交养老金 |
释义 | 一、社会养老金怎么交 你好,社会养老金怎么交你可以看我写的如下: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帮助,保障基本生活的制度。具有社会福利性是他与各类商业性保险的根本区别。 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条件 1、城镇给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采取各种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自由职业者和有经济能力自愿缴费参保得下岗、失业人员及群众。(户口不限、地域不限) 2、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现行政策为男60岁、女55岁)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5年(180个月)是享受退休养老待业的基本条件。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数额越大,退休是享受的待遇越高,每多交一年其养老金增加一个百分点。(注:由于国家放宽政策可以延期-但不是无限制的延期-办理养老保险,但是必须晚缴几年就晚退休几年,并且办理是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不缴!!!) 二、缴纳保险的比例及数额2006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1586元,按刺激出现在每月最低交254元(最高952元)。每年4月份调整缴费标准。另外,每年应向社保机构交纳120元的档案管理费,初次办理缴纳工本费5元。 三、申办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个人持身份政复印件一张(18位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当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有劳保中心统一代办。 四、参报后相关问题解答 1、参加养老保险后,养老金是否能中途转移?参保人员因到外地做工或定居,可以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在原缴费机构继续参保。外地来本地人员也可以转入合续保。 2、退休后能领多少保险金?按月领取保险金,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55退休计发月数为175,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 3、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待遇有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期间正常死亡(因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的除外),除由法定继承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发继承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一次发放死亡人员直系亲属500元丧葬补助费,如果死亡人员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一年以上的,社保办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的标准发放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0年而死亡的,个人账户金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并同样发放丧葬补助费和生活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一、社会劳动保险怎么交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教师怎么交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才可领取。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缴费可中断,之后补缴依然有效。目前,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以上是对养老金怎么交的回答。 三、公务员社会保险怎么交 1、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 2、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应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统计。 (1)对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应包括国家的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补贴。 (2)对事业单位:应包括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由同级政府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 3、市、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工资申报情况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有关规定,核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对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社平工资)60%的,按月社平工资60%核定;超过600%,按月社平工资600%核定。所有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为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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