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右转让左转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右转让左转的法律规定为在规定情形下,右转弯车辆应该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如下: 1、机动车通过有灯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8、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未让右侧车辆优先通行的; 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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