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是否能够提出离婚,因为女方怀孕是因为通奸。 |
释义 | 男方因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提出离婚请求,法院认为应受理,主要原因是女方通奸导致怀孕且已查实,男方遭受虐待无法忍受。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主要原因包括:(1)女方怀孕是因为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2)男方遭受虐待,无法忍受等情况。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并且这一事实是无争议的或已经查实,那么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应当被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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