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对天津来的人员最新政策 |
释义 | 河北省和天津属于低风险地区,根据当地防疫政策查询显示,凡外地来(返)津人员,都应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信息报备。所有返津工作人员推行检查“一证一码一卡”现行政策,即对来返津工作人员在铁路线、飞机场、道路客运货运站和道路安全通道接口检查48钟头Dna呈阴性证实、身心健康码绿码和通讯行程安排卡。实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15日;需申请天津健康码,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 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在津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左上角的“金盾”标识。没有“金盾”人员可提供您接种地提供的接种证明,如其他省市的接种码、接种记录等。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正常,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正常,戴好口罩。从涉及疫地区回津应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排查管控人员出现下列情况,按照如下政策执行:如居家隔离人员转集中隔离或集中隔离人员发现时存在同住人员,实施集中隔离人员于隔离第1、3(隔离满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同住人员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如经调查,人员离开重点地区时指示病例尚未输入该地,且排查人员排除其他风险可解除管控。飞机、火车中转(不离开航站楼内固定场所,不离开列车站台)人员不纳入旅居史,重点航班、车次另行管理。 如何做好疫情自我防护措施?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2、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3、勤洗手,尤其在手触摸公共设施后、接触动物或动物粪便后。 4、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