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借贷平台能否采取负面评价等手段威胁借款人还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倘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平台不能采取威胁手段催收借款。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 3.《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任何非法催收手段和手段。” 因此,网络借贷平台不能采取负面评价等手段威胁借款人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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