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知道男方地址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不知道男方地址也没关系,法院会按户籍地址寄出相关的开庭传票,如果收不到也可以公告送达。 一、开庭传票是否必须向原告、被告本人送达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原告、被告本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可以交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收件人、委托代理人签收后,如果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或按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应当将开庭传票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如本人不在,可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签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开庭传票。 二、收到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收到传票不去的,有两种后果,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三、不知道住址怎么起诉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具体住址的,可以直接写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如果法院受理后,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传票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等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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