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的期间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对于劳动者因工伤需要进行停职医疗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应采取停工留薪的措施,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其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有特殊情形的,是可以延长的,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遭遇工伤后我们能请求哪些工伤待遇与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遭遇工伤后可以按照该规定享有上述工伤待遇。 相关赔偿主要指,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进行赔付,如果发生残疾、死亡的; 还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调离原岗位妥善安排等。 二、工伤住院期需护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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