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需承担维修、保养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买方自身过失导致货物损坏,二是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但该问题非由卖方原因导致。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应当注意保管交付的物品,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支付货款。 第七十五条 买受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验收货物。货物交付后,货物的损失或者毁坏,除非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 货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自然损耗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十七条 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当由卖方承担维修、更换、退货等责任,但是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当由买受人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买受人在验收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非质量问题的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处理。买受人违反前款规定致使货物的价值减少的,卖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九百四十七条 合同约定保修期限的,卖方应当在该期限内保修。 综上所述,买方需要在自身过失导致货物损坏,或者货物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非由卖方原因导致时,承担维修、保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