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涉及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经过勘验、认定的车辆应当及时清理。关于保留事故车辆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然而,当事人或者车主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车辆继续受到损坏或者危害他人安全,同时还应妥善保管车辆和保留证据。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涉及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经过勘验、认定的车辆应当及时清理。 2.《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抵质押物,并严格按照出质人的要求使用、保管抵质押物。 3.《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仅为法律参考,具体问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当事方在保留事故车辆时,应当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车辆继续受损,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