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户口的档案在哪里查询 |
释义 | 1、迁户口到深圳时候档案随迁的,到入户口单位或人才市场查。 2、迁户口档案没有随迁的,到原单位(学校)查档案去向。 正常是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学历证书。 5、材料清单。 一、迁户口的规定有哪些? 1、以下情形可以迁入家庭户: (一)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二)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 (三)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另一方户口在集体户的,应办理并户,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四)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被投靠人属成员的按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五)本市亲友家庭户; (六)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2、迁入单位集体户 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原家庭户解除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3、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按本规范规定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原户籍所在派出所代管户。 二、档案和户口可以分开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可以,档案可以放在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不一定随户口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才流动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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