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一、房屋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