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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可否采取哪些形式管理企业事务?
释义
    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采取两种形式管理企业事务:
    一种方式是投资人自行管理企业事务,即由投资人本人直接经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事务;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期限多久?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10、20、30年、长期,这些都没什么,每年都要年检的。到期了可以续期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合并的形式一般包括哪些?
    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
    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如何核定?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办理流程:
    1、核名;
    2、执照(企业核名后,工商资料做好后法人签字递交);
    3、刻四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公章);
    4、企业注册电子税务局;
    5、个人独资企业核定税种;
    6、开户(法人到场或代办);
    7、申领发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形有: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注册企业哪些条件?
    1、法定代表人是否年满18周岁、是否已经经济独立、有没有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
    2、是否确定好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名称,是否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注册后,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协议过期了企业事务是否还有效?
    合伙合同是典型的继续性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但当事人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经营管理相关事务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性质界定依然要按照原合同进行。
    首先,合伙企业分为有期限合伙和不定期合伙
    其次,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再次,有期限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最后,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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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4: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