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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会与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对公司来说,设立董事会是必须的,再小的公司也得有执行董事。而管理委员会是可设可不设的,看企业的具体情况,但对公司来说经理是必须设的。
    公司制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所以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在理论上讲,根本就是两码事。董事会代表的是股东权益,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所有权的代表;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参与一般经营管理的机构,是代表公司经营权的,如总经理等。
    如果你公司机构比较庞大,需要有专门的管理委员会来负责战略规划、参与决策、治理企业各个系统的话,也可以设立。反之,则没有必要。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大会需要吗
    (1)外商独资企业不设立股东会;
    (2)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根据《外商投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规定:
    第三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组织机构由公司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规定。
    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应当按照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设置。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解析:外商独资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因为其比照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一个股东,当然没有股东会。
    而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不一定没有股东会,因为外资企业的机构设置也是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根据公司需要选择设立或者不设立。
    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区别如下:
    1、董事长在董事会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为务虚。一般来说,他参与制定公司战略,作为公司代表等。但是强大的董事长也经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取决于公司法、章程和议事规则;
    2、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力不一定。在每个人的印象中,董事长的权力似乎更大。事实上,正如上面所说,他的权力可能不来自董事长的职称本身。如果董事长能够控制董事会,他就有能力免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没有,总经理的权力可能会更。讨论总经理的权力,值得一提的有趣点。对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书、章程规定的其他干部,只有提名权,没有任免权。所以总经理的权力也受到其他高管权力界限的影响。因为总经理权力很大,所以这是一平衡手段。从以上整理的资料可以看出,总裁与总经理一般具有相同的法律意义,而董事长一般是董事会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董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长的出生和职权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人,可设立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是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一半以上选举中产生的。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会长协助会长的工作,会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下,副会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下,一半以上的会长共同推荐会长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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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