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选举民主和民主选举是不一样的,民主选举是一种选举方法,而选举民主是一种权力。民主选举是选举的一种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种政治权利。选举主席,首长领导,省长市长书记以及乡长镇长的过程都是民主选举,体现的是代表的选举权。民主选举,指的是在同级别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民主选举具有自下而上和公平投票的性质。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性质,才能算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已在激活用人机制、透明基层经营管理、发挥基层工作积极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选举民主,指的是人们通过选举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