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人才小高地资助经费申报办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 1.《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一式8份 2.《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简表》1份 3.申报的项目分为科研开发类和人才培养类。属科研开发类的,需出具项目查新报告(复印)与申报表装订成套。 法律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学生资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学生人数、相关标准等进行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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