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机者自主通过手机App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非本县域的购机者还应提供县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应材料。我省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60万元和100万元。 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县级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分别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办理服务系统将自动停止申请录入功能,相关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相关补贴申请。 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人脸识别功能开通后可进行自动识别),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