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火点在谁家就赔偿吗 |
释义 | 起火点在谁家是否要赔偿分以下几点: 1、起火点在谁家要不要进行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火灾责任人,是属于债权的行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2、如果认为自己是意外失火,不是主观纵火,就想逃避该负的责任,是不可能的。不过即使是意外失火,如果造成重特大人员,财产损失,除民事赔偿外,法律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在事情发生后,应该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取证,对于邻居赔偿要求要努力沟通,要诚恳向受损邻居道歉取得谅解。至于具体财产损失,应依据事实求是原则,赔损做到就高不就低,遵循当前市场价格。 3、如果由于火灾造成周围邻居的损失,引起火灾的业主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是由于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那是要负刑责的。业主家内发生火灾,通常的原因是: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非法用电 、非法用火、使用煤气炉时没人看管等。如果说要追究物业的责任那就要看他平时有没有维修、维护好小区消防的设施、设备,在发生火灾时有没有及时处理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并协助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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