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具体协议内容有如下: 1、婚前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无权主张分割。截至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的婚前财产不动产、动产:截至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的婚前财产不动产; 2、夫妻婚后采用财产分离制度。婚后各自的收入、增加的动产不动产归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财产一方拥有、使用、收入和处分财产的所有权; 3、夫妻婚后采用财产分离制,婚前婚后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一方婚后借款的,应当明确告知债权人,借款财产的责任由本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4、男方婚后子女的费用由双方承担,承担的金额和比例可另行约定。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虽为婚前财产协议,但不影响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协议的法律效; 6、履行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