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合同签定时,收的保证金,合同过期作废,保证金不退可以吗? |
释义 | 租赁房屋合同签定时收的保证金,合同过期作废保证金不退是不可以的。租房合约到期押金不退换的情况下,是违法的。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 1、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 2、没有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 3、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可以把平时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房东有权扣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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