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吃奶的孩子处于哺乳期内,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所以一般不会判给男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怀孕女方要求协议离婚孩子归谁 孕期离婚的孩子出生后一般是归女方来抚养,因为法律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离婚的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是由女方来抚养的。 但是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孩子由男方来抚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可以请求赔偿的条件 (一)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二)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