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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区别
释义
    自物权指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他物权指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至于物权的取得方法、变动方法、效力、保护方法等,不属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它们本身是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的。而所谓物权的种类,其实就表现在物权的名称上,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种类,其实就是自主创造一个新的物权名称
    比如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典权的规定,而当事人通过约定设典,一方当事人通过约定取得“典权”,此即创设物权种类其方式是通过创设新的物权名称而创设物权种类。
    所谓物权的内容,即物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每一项物权在此方面的内容都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或改变,
    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该所有权不包含处分权,此即创设物权的内容,又如当事人通过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权人享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和收益权,而依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并不享有这些权利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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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