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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认为孩子在另一方看护下存在身体安全风险,我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看护孩子存在身体安全风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主张您的监护权并请求对方停止看护; 2.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剥夺对方的监护权; 3.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八)有虐待、遗弃、重婚或者有其他恶劣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二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有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其生命健康权的实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他人有权请求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一)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二)玩忽职守,致使被监护人受到重大危害;(三)严重疏忽,不能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生活不能自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虐待他人或者明知虐待他人而不报告或者不作为;(二)遗弃无助于自理的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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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