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户口为什么越来越值钱
释义
    1、承包地和宅基地
    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由于农村的宅基地,土地以及林地政府都会给予部分的补贴,所以现在的农村户口含金量也是越来越高了。
    2、集体收益分配权
    土地分配等集体经济利益,部分地区的村里,只要是有户口的,无论大小,每人每年均有分红,但是一旦户口迁出,便不再享受这样的待遇了。
    3、征地补偿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家将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
    4、购房
    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城镇人口到农村买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5、养老保险
    有些农村,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自己买养老保险。
    6、户口迁移
    目前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鼓励农民积极进城落户的大背景下,国家一般是不允许将城市户口迁到农村的。但是考虑到有部分的人实际生活需要情况除外。
    目前,国务院印发通知,对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作出细致的部署,又给农村释放出巨大的红利.简而言之,保地权、稳就业、有社保,一个都不能少.也就是说,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就业机制等公共服务,还可以同时保留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农村户口的人多数有土地使用权。而城市户口无法享受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村的话可以种植农产品,在城市买了房子就没有土地可以利用,平时想种点蔬菜都没有地方,况且现在国家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农村的发展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越来越好。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二)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6: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