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主观: 1、双方达到调解协议的,不予处罚;2、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金:(1)结伙暴打、伤害他人的;(2)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岁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的;(3)屡次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