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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释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需要考虑该债务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判断可采以下两个标准: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如债务用于日常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产生民间借贷方面的一些纠纷,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但是起诉的被告一定要准确,如果说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可以将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需要举证证明确实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一、网贷不还可以找配偶还吗?
    网贷不还通常情况下可以找配偶还,因为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可以由妻子进行偿还,最高法发布夫妻债务认定相关司法解释: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这部司法解释,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方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正常开支,那么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就是看借钱出去的一方是否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其它相应的活动,如果不能够证明,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要离婚恶意借钱怎么处理
    起诉处理,一旦发现对方有恶意借钱,就要把日常生活的开销票据的票据都保存好,如果有子女的话,孩子上学的开销票据都留存好,准备离婚的,干脆分居生活或者回自己父母家,那么对方想恶意举债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一定要记得,不签字,不追认,不知道,不认可。对方就很难恶意举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认定是一方债务,那就需要一方偿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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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