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流程: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三个环节。 1.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并根据填报要求网上提交或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审查 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 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 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作出许可决定 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