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 与 小规模纳税人 的主要区别是: 1、计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即销售货物或增值税劳务,销售额乘以税率,税率为17%或13%)-进项税(即购买货物或增值税劳务并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 等专门凭证,按凭证所载税金也就是供货方的销项税)计税纳税; 2、开票权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