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有通知、诉讼和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发现保险合同存在法定解除的原因时,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但是,应该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三十天内行使解除权。 法律分析 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方式为通知、诉讼、仲裁。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但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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