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一个公司做了七年多,现在在深圳要搬到东莞,如果不去,公司会赔钱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如果公司搬离地方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外,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有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法律分析 公司要搬走不去的员工可以赔钱。公司搬离地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搬到东莞是否会对公司造成财务损失?" 搬到东莞对公司是否会造成财务损失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搬迁所需的成本,包括租金、搬迁费用和员工搬迁补偿等。如果这些成本超过了公司的预算,那么搬迁可能会导致财务损失。其次,需要评估在东莞的市场条件和竞争环境是否适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如果市场竞争激烈或者公司在东莞缺乏竞争优势,可能会影响业绩和盈利能力。此外,还需考虑员工的稳定性和生产效率。员工搬迁可能导致人员流失和生产中断,进而影响公司的运营和收入。因此,在决定是否搬迁时,公司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以确保搬迁决策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搬迁对公司是否造成财务损失取决于多个因素。除了搬迁成本外,还需考虑市场条件、竞争环境、员工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等因素。公司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确保搬迁决策符合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搬离地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如无协议,公司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因此,公司需权衡利弊,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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