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哪个部门管理,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另外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不动产归属于哪个单位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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