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的专属管辖范围详解 |
释义 | 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国内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涉外专属管辖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纠纷。专属管辖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但可选择仲裁裁决。 法律分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专属管辖就是涉及哪一个地方的纠纷就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两个地方都有纠纷的,应当分别处理,不应该合并审理的。民诉意见305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结语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国内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等,由相应地区的法院管辖。涉外专属管辖涵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等,由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应遵守专属管辖原则,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但可选择仲裁裁决。如有疑问,欢迎免费法律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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