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动产登记 是《 民法典 》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二者区别如下: 1、封面名称 房产证 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 不动产权 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在附图方面,房产证只有房、地两个附图,而不动产权证书则会逐步将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标注出来。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