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编规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合同编是不适用身份关系的,在合同编中有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并不适用合同编。 合同编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哪些关系不适用于合同编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适用有关政府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编; (2)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企业的法律,也不适用合同编;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不适用合同编; (4)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编。 二、合同编可适用范围 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由此也可见,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编。合同的相对性源于债权的相对性、债权的对人性,它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合同只约束合同的当事人,即债权人与债务人,而与合同之外的其他第三人无涉; 二是其他第三人不会承担违约责任,也不会受领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编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