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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买的车已经改审两年了,没有审车会怎么样?
释义
    汽车超过两年没审,会自动注销档案,需要交纳罚款后才予恢复,除了200元的罚款外,还需要交纳迟纳金以及养路费,大概需要4000元左右。对于私家车,享有6年以内免检政策,但需要每2年领取1次年检标志(即两年一审),而超过6年的,需要每年检1次,超过15年的,需要每6个月检1次。而没年检的车是不允许上路的,如果上路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拒绝赔偿的,所有损失均由车主自行承担。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连续脱审三次 车辆强制报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车没有现有的车,交了两个月的定金,也到了系统上取车的时候了,店里没有车,定金可以全额退还吗?
    买车交的定金后是可以退还的。一般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第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法律依据: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出租车资格证已经保证了,没有过该怎么办
    出租车资格证办理流程:携带相应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申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我卖的重庆房子已经交了两年了,没有入住,也没有交业务费。现在准备接房的时候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吗?
    房子没有入住的情况下,也是要交物业费。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已经买了好几年了,没有看到房产证,怎么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的车卖了,但是没有签合同,车钱给了我,但是一直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法律分析:车卖了对方拖着不过户,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注销车辆,需要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带着车,到车辆登记号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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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20:04